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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一招:如何找律师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4-04-17 11:20:48

  首先,要查是否属于注册律师。即首先要看其是真律师还是假律师。现实中,冒充律师的情况较常见。有些是律师助理,有些是实习律师,更有大批人员是“法律工作者”。这些都不是律师。律师是经过国家严格的考试,即“中国第一考”,取得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并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查询是否属于注册律师的方法:在百度搜索“全国律师数据管理中心”,点击“律师检索”,输入律师名字(找到所在省),即可查出结果。(例如:输入闫文义,找新疆,点击确认即可出现:闫文义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其次,要确立对委托律师的信任。作为客户,对律师的期望是找到一个专家、一位智者。因此,客户选择律师时,首先考虑的是这个律师是否值得信任,然后是律师的能力。具体从以下方面考察:

  一是看律师的理论素养。律师高于当事人之处,其实是理论水平;律师之间的层次差异,也在于理论水准。考察律师的理论素养,主要看其有无发表过法学论文和数量,以及发表论文的层次(国家级、省级的刊物还是层级低的一般性刊物),有无学术成就和社会公认度等。

  二是看律师的经历与社会地位。律师是否通过正规训练。原来是否从过军,作过公务员,当过教师、企业家等,包括曾经的任职情况,所处的机关、单位层级等。这些视乎与律师从业关系不大,实则关系很大。它反映律师的社会背景和地位,律师的社会、人际资源和交际,律师的综合素质,律师的资历与能量等。简言之,好的律师,要具备综合素质,仅有法律知识,不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看律师的实务能力。律师的产品是知识,但单有知识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能力是律师最基本的服务理念,也是客户考察律师的重要方面。通过一典型案例足以说明这一点:一个大学的教授张某,擅自将家中一百万现金汇到一房产公司账户上,给其情人王某购房(王某与房产公司签有合同,已取得产权)。现张某的妻子刘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刘某该起诉谁,主张“钱”还是主张“房”。这样一个案子,十个律师会有6—7种答案,也就是说,让这十个律师都来做这个案子,其结果是不一样的(甚至会将案子“作砸”)。本案正确、最佳的方案是刘某以返还财产之诉直接起诉王某返还一百万现金。这就要检验律师的实务技能如何。我们说,任何一个律师都可以作案子,但当事人期望的最终的法律结果不会是一样的。

  四、如何看待律师收费问题。律师代理费的收取,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也是一个观念问题。实践中,大多数当事人相信律师会按标准收费而不计较。但有的当事人会“讨价还价”,甚至因此而“流产”。我们说:“律师收费是有标准的;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的产品是知识,而不是商品。把律师收费当买卖商品讨价还价是不可取的”。当然,根据情况在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优惠也是可以的。这是如何看待律师收费问题。如何对待律师收费,参考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先谈事后谈钱”。作为律师首先要看当事人的请求是什么,有何要求;当事人也同样,要看律师的知识、能力和责任心,要知道“有知识不等于有能力,有能力不等于有责任心”,所以要看他能为你解决什么问题。律师不能先谈“钱”,当事人也不宜先问律师收多少“钱”。律师代理不是一种交易,不是商品买卖。

  二是降低律师收费标准不可取。律师降低收费有不正当竞争之嫌;当事人要求降低律师收费标准,或者经讨价还价降低收费标准,这样的案件不一定能做到位。因为律师代理是有成本的,收费大打折扣,律师不可能投入更多精力于案件。

  三是要看主张或保护的权益轻重大小。律师收费有其固定标准,但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准许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也就是说可以高于一般案件收费标准收费。这里的重大疑难案件是指诉讼标的特别大的民商事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死刑案件、毒品案件等。本律师曾受理咨询过一起故意杀人案:一36岁男子因琐事与其“准妻”发生矛盾,进而杀害“准妻”与妻弟,两条人命。该疑犯父亲托其友咨询问收多少律师费。因咨询的人也是我的朋友,我说:“最少2万”,并留有余地补充:“但可以协商”。后来没有确立委托。本案虽然两条人命,但完全有可能判死缓。由此我们可以看,生命权重要,还是2万元重要。一些标的大的民商事案件也如此,多交几万、一、二十万律师费,与保护的利益相比不足计较。

  四是对律师对案件结果的承诺持慎重态度。律师是有职业要求的,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向当事人承诺。但实践中,有的律师为承揽业务,往往給当事人“拍胸脯”:交钱即放人(指人被刑拘的情形),实际上完全不可能。当事人对这样的律师收费就要持慎重态度。此外,与此相关的还有前面讲到的“先谈事后谈钱”的问题,对于相反的情况以及明显低收费的情形,当事人同样应慎重。

  五是对律师的期望值不能过高。当事人对律师的期望值与案件的收费有一定联系。例如,两年前一香港律师委托大陆律师事务所办理一项一般法律事务,到第一家律所问收费是两千元(人民币,下同),又到第二家律所收费是五万,后又到第三家律所收费是二十万,于是与第三家律所达成协议。有的当事人正相反。这就是一个观念问题。上述收二十万的律所,说明其实力与责任。还有的当事人在交费时会提出要以案件结果来确定收费,或者向律师提出如果达不到诉请是否退费等。对此,首先应明确案件最终的结果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诸如案件事实证据、法官个人法律判断上的差异、以及人为因素等。其次应对名律师、资深律师、学者专家有一个科学的认识。任何名律师、资深律师、学者专家都只是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与其称谓相符。那种“全才”、“全专”的律师在当今世界绝对不会有。所以,当事人要有全面、科学的认识观,这样也才能够解决好向律师缴费问题。

  五、有关企业聘用法律顾问题。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同样存在如何选择律师的问题。企业选择顾问律师 ,可以参照上述个人选择标准。此外,还要看律师作企业法律顾问的实践,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如果是做一般法律顾问,所有律师都可以做。当然,会有做得好与做的不很好之别。但如果是做企业股票上市、企业合并、重组等以及专项法律服务,就需有专业律师。

  此外,作为企业家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律需求重要性的认识。而目前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法人,这种意识与认识很淡薄。不出事,则不会请律师。再则,这些企业名为公司,实际上多数是个人企业、家族企业,让他们掏腰包投入律师费用,如同身上割肉,它反映了企业的层次。精明的企业家对法律的需求不言而喻,大量实践证明,一个合同签订不当;一个决策失误;一个风险预防措施不到位等,会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几千万.....。而与律师费(常年法律顾问费)三万——五万——十万相比(指中小型企业),不知道哪个多哪个少。所以,目前不仅很多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很多个人也聘用律师,“有事跟我的律师去说”。这是法治进步、百姓法律观念增强、社会现实法律需求、人的社会层次提高的反应。我们相信,目前现状的改变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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