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06 17:32:18
担保公司是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专业担保,收取服务费用,具有法人地位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设立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4.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
5.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6.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
7.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公司的实有资本以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以及房地产骨干企业认股为主,货币形态的实有资本应当存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或发放由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银行。贷款人不得在担保公司中持有股份,其工作人员也不得在担保公司中兼职,同时设立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内担保经营状况的监督。
注意:不良担保公司的判断标准
1、正规贷款服务不成功,绝不收费,更不会先收利息。
2、银行利息同比是市中最低的,没有比银行更低的利息。
3、“无学历,无工作,无固定资产”的人员贷款机率为零。
4、承诺“无所不能,什么都能贷款”的公司一定要高度警惕。
5、不见面,不审核资料,承诺签合同,交手续费就放款的是真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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