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法律研究正文

网友愤怒了,人民愤怒了:判摔女童犯死刑!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5-20 00:03:50

网友愤怒了,人民愤怒了:判摔女童犯死刑!

  7月23日晚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两名驾车男子因与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发生冲突,男子殴打该女子,并将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死亡。事发后,犯罪嫌疑人坚称自己当时是醉酒,意识模糊,欲逃避法律责任。网友怒斥:判他死刑!
 摔女童

  7月23日晚,大兴旧宫的街头,依依的母亲徐梦(化名)在整理童车时,与两名驾车男子因停车问题争执,一名男子连续搧了徐梦多个耳光后,又把手伸向了孩子。

  与徐梦争执的,是两名刑满释放人员。摔下孩子的韩磊,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断呼吸、脑死亡,2岁半的依依熬了50个小时,终究没能挺过这致命一击。

  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两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一名男子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死亡。

  昨天,女童遗体被大兴法医带走,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外,记者了解到,嫌疑人韩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自称,事发当晚酒喝多了,喝得都断片了。

  摔女童嫌犯坚称醉酒,律师:醉酒非免刑责事由,一句喝酒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能够推卸掉杀人的责任吗?让人们愤怒。

  惠州律师说法

  醉酒非免刑责事由

  律师排行网驻惠州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包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状态。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案中,据目击者说,韩某“举起来,然后就重重摔下来”,韩某的主观方面应当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 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韩某应该可以意识到,一个还在推车内的小孩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可能会发生死亡的后果,这是基本常识,但是韩某没有阻止和反对这 种结果的发生。而客观上目前已经造成了孩子死亡的事实,所以,综合而定韩某将涉嫌故意杀人罪。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