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16 00:27:49
【网友提问】
我是租方,还有9年到期,工厂又有大约300平方米的是自建房,(还有点,因为我公司是做玻璃加工的,从订单到出货时间才3天左右,因为拆迁,房东要求解除合约,合同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我想问下现在要怎么办,现在开放商老是过来说,说什么如果打官司,我就没有的赔,我该怎么办?我真理要被房地产征收,算合理的拆迁吗?
【专家意见】
如果是合理的拆迁致使租赁合同不能得到履行,那么一般认为是客观性政策性变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并非任何一方的主观过错,即合同法所谓的情事变更原则,要求赔偿金的可能性和数额应该都不大。
但无论如何,应当给你留下合理的找房子及搬迁的时间。
租赁期间内,如果是经过房东同意,对房子所做的装修或添附,双方可以经过协商,进行折价;如果是可以拆卸的,承租方也可以选择拆卸后带走。一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并报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拆迁还应与原使用权人达成补偿协议。不知道你所谓的房地产征收是否经过合法的手续,如果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则是拆迁。
如果是房东原因违约,则你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或增加的租金、宿舍的费用等成本就应由房东赔偿。但如果是因政府同意的合法拆迁的原因,则房东不是必须支付这些费用。
至于自建房的补偿款,你的建筑及维护管理费用是肯定可以要回来的,其他可以和房东协商。1800是否合理,那我就不得而知了,要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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