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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债权债务中的担保合同有这么几种成立方式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4-18 00:28:43

 

广州市债权债务中的担保合同有这么几种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 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 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 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四) 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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