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4-21 00:23:41
女子借宿男同事家遭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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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 |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雷树根 女子深夜下班,为图方便借宿男同事家,不料遭到强奸。近日,经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 刘某与受害女子罗某系南昌市某KTV同事。因罗某住处离上班的地方较远,而KTV经常要到深夜才收工,为图方便,罗某借宿在刘某离上班地点不远的住处,借宿两晚相安无事。2013年12月3日,也就是借宿的第3天晚上,刘某不顾罗某反抗,强行脱其衣裤,并威胁说如果不从就将其杀掉,与罗某发生了性关系。另查明,刘某2008年9月1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3年2月1日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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