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人身损害赔偿正文

发生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7-28 23:55:29

  1. 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 伤残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以“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参照系。即: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以“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照系。即: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而这3项指标,均必须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级医疗事故情形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9、一拇指末节1/2缺损;
  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
  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
  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
  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
  16、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