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7-16 01:24:29
今年春节后,白某和贵州的杨某因同在义乌市北苑街道一针织厂务工,日久生情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针织厂附近的何麻车村租房同居。
7月5日,因杨某家人反对,心情郁闷的白某整天借酒消愁。7月7日下午,喝了酒后的白某思来想去,反正女朋友没了钱也没了,就收拾行李搬到厂里住。此时,一个邪恶的念头浮现在白某脑际,反正自己要走了,看对门那家夫妻两衣着光鲜,平时也气派,何不去偷点东西。下午2点,在房客上班之际,他观察了一下四周无人,就掏出身份证把房门打开,偷走两台笔记本电脑、两条中华香烟以及十余件金银饰品后,跑回自己的出租房。白某想着把这些饰品送给杨某,希望她能回心转意,与自己重归于好。
当天下午4点,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民警在何某采集地理信息时,发现白某的租房桌上有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中华香烟,顿时产生怀疑,这与白某针织厂打工情形不符。在询问时,白某更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后又在其行李包内发现了大量女人用的金银饰品,这又与白某单身的情况极不相符,民警当即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查,白某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经初步估计,白某所盗财物价值2.5万元左右,现白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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