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的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6-05-09 22:49:48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法〔2015〕231号

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已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7月31日

为加强与法律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我国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发展,现就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规定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开展接收全国法律院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参加法律研修工作。法律研修活动组织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法律研修内容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司法改革等工作的重点理论课题,法律研修课题与接收研修人员方案一并公布。

三、法律研修学者应经法律院校、研究机构推荐或同意,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综合素质好、法学功底深厚、科研能力强,有志于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

四、参加法律研修申请由个人根据公布的研修要求提出,经相关专家评议后,按程序批准。法律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

五、法律研修活动根据课题内容具体安排。法律研修成果须经有关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和期终评议,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六、法律研修学者管理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和安排研修工作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法律研修期间的业务指导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等部门具体负责。

七、法律研修学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违反纪律要求的,视情节取消研修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八、最高人民法院切实加强与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为法律研修学者提供工作便利,积极促进研修成果转化。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