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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堕胎“渣男”补偿1.5万元反悔起诉欲索回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7-12-18 15:26:21

女友堕胎“渣男”补偿1.5万元反悔起诉欲索回
 
 
     中国法院网讯 (黄丽丽 粟焕玲)  一青年男子恋爱期间与女方发生关系致其怀孕,后女方终止妊娠,双方分手后男子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事后男子反悔欲索回,于是将女方告上法庭。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韦明华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韦明华与被告张雪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在恋爱期间,被告怀孕。经双方协商一致,2017年3月8日被告终止妊娠。此后,原告与被告分手。因原告与被告恋爱同时与他人亦存在恋爱关系,被告流产分手后,要求原告给予经济补偿,经双方协商一致,原告愿意补偿被告15000元,并于2017年6月2日支付了8000元给被告。事后原告韦明华反悔,以受到胁迫而同意支付补偿款为由诉至港北法院,要求被告张雪返还其已经支付的8000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两性关系,并致被告张雪怀孕、流产,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根据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原告韦明华应当承担责任。原、被告就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原告补偿被告15000元,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支付被告8000元是履行协议的行为,被告取得该款项有事实依据。原告主张因受胁迫而同意支付补偿款,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微信和短信记录,被告的言辞确实激烈尖锐,这是女性身心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激烈情绪,仅是言语发泄,没有实质的行为,并不构成胁迫的强度,原告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原告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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