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法律研究正文

拖拽公交车司机,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马俊哲  时间:2018-11-05 13:47:48

    10月28日,10时08分,这组乍一眼看去挺吉利的数字,却组成了15个鲜活生命的死亡时间。在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一辆公交车突然失控,在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坠入滚滚长江。车祸的消息,通过大大小小的屏幕,第一时间传递全国,并让无数国人为之揪心。这是迄今为止由于拖拽司机造成的最严重的危害结果。拖拽司机的妇女也已经去世,法律不可能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现在让我们看一下类似的案例,拖拽司机会受到何种刑罚。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拖拽司机影响正常驾驶,对车上乘客以及公共交通道路上其他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了威胁,对此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依照法律做出处罚。做过车站对于很多人尤其是上班族都是经常发生的,由于自己的原因(没有注意到站信息)而做过站如果想要发泄也只能找自己发泄,如果找公交车司机发泄,你侵害的不仅仅是司机的人身安全,同时也造成其他人员的安全,如果发生严重后果,就会向上述判决中的被告人一样受到刑事处罚,最终结果是既害人又害己,切不可由于自己的一时冲动而陷入牢狱之灾。

我们可以做些什么?以后乘坐公共交通(公交车、地铁等等),再有乘客和司机发生争执、打斗,我们不能再摆着事不关己的心态高高挂起了,有人会问如果有人‘一脚踹’,乘客司机都安全了,闹事的女乘客却受伤了,怎么办?对此大可不必担心,因为法律规定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这两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法律追究,而且还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那如果拉拽司机的人是小孩子或者老人还可以这样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吗?法律告诉我们是可以的,但不要超过必要限度,不要人家只是轻轻的推搡一下,你却一个重拳上去至其昏厥,你的行为就要受到法律追究。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