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律师动态正文

女大学生深陷网恋负债7万 一纸诉状怒告“男友”还钱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8-04-06 12:13:39

女大学生深陷网恋负债7万 一纸诉状怒告“男友”还钱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婕 刘静
  近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当庭判决被告周某偿还原告戴某借款51000元,自借款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月息2分)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女孩戴某是湖南某大学的大三学生,2015年2月,与男子周某通过网络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交往4个月后,待两人感情稳定,周某便以各种理由向戴某借钱。戴某不但将自己学费借给周某,还受其指使,利用自己大学生的身份前后分9次通过银行进行网络小额贷款,再转借给周某,共计7万余元。后戴某发现周某早已成家生子,一直编造借钱理由哄骗自己,于是告知家人并报警。因两人是恋爱关系,证据不足,不构成诈骗罪,双方则达成了调解协议: 1.周某当即偿还戴某学费19000元;2.周某以戴某名义所借款项及利息共计51000元,还款期限为一年,逐月还清,每月支付4250元,如逾期未还,按每月3分的利息计算,亦可起诉。事后,周某一直躲避,无法联系。戴某无奈,凭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和欠条诉至法院。

  法官经审理认为,戴某基于对周某的感情信任,将学费和以自己名义进行的网络小额贷款,分多次借予周某,双方自愿签了调解协议和欠条,借贷关系已经形成,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周某应按照双方约定的金额和期限还款;但双方约定的逾期利率月息3分,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年利率24%(月息2分),对于超过部分不予支持。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