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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为达非法目的虚假认罪行为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9-04-16 16:28:01

至今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已有两年,两年来,晋安检察院积极创新办案模式,坚持从宽、从简与办案质量三不误,探索具有晋安特色的试点工作经验。截至目前,累计有1701名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从宽,提高了诉讼效率,充分发挥了制度优越性。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内,从侦查阶段开始就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反复强调自己并未盗窃他人手机。承办人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决定对刘某某启动认罪协商。
  第二次提审,承办人通知值班律师一同前往,共同对刘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最终,刘某某经慎重考虑,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刘某某认罪认罚,晋安区检察院决定在同类犯罪行为正常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减轻20%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这是晋安检察院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引入值班律师的首例,也是对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突破的首例。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有效缓解诉辩交锋,改变传统的对抗式控辩关系,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这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起的法律效应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与此同时,晋安检察强化证据审查,围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展开调查,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诉。
  2017年以来,晋安检察受理多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均是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所举报同在该所进行戒毒的犯罪嫌疑人容留吸毒,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均能明确、详细地供述每次容留他人吸毒的时间、地点。
  通过案卷审查、自行侦查,承办人发现这类案件可能存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容留吸毒人员相互串通,虚假认罪,妄图通过被判处几个月有期徒刑以逃避两年强制戒毒,达到犯罪嫌疑人提早释放与被容留吸毒人员获得举报报酬的“非法双赢”。
  晋安检察院对这类案件展开调查,检察官从细节入手详细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前往戒毒所询问提供举报的戒毒人员,寻求案件突破口,作出绝对不起诉1件1人,存疑不起诉8件8人。同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对这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继续强制戒毒,有效震慑了企图钻空子,假借认罪认罚达到非法目的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郑梦晨 江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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