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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离婚协议中,这几种约定居然是无效的!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0-11-19 14:13:06

离婚协议中,这几种约定居然是无效的!90%的人不知道!

签订离婚协议之后一旦违反协议中的约定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其实不然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协议离婚中有些约定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因此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什么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0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0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
03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导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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