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0-08-20 11:56:42
80后上海女子何某在市中心繁华地带租用了一套大面积住房,声称是富豪前男友送的,耿某还想亲友吹嘘自己与房地产商有交情,可以低价买到周围的房子。不久后,耿某的表妹因买房一事找到耿某帮忙,为了显示自己的神通广大,耿某又去租用另一套房子,说是自己通过房地产商低价买的,借给表妹一家暂住,2016年年底耿某的两位嫡亲阿姨也来打听买房一事,耿某告诉她们,凭关系用500万就可以买到市值超过1000万元的房子,还想他们展示了一些房型图片。耿某的阿姨急切地想拿到房产证,但耿某屡屡拖延办证期限,甚至提出追加款项。转眼到了2019年底,耿某还是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两位阿姨最终向公安机关报警。2019年5月,耿某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耿某银行账户明细显示,她把收到的钱都用于租赁房屋、为其本人购买前汽车、归还债务,所谓的房地产商“老总”也是她伪造的。
耿某以非法占有未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人财产共计910.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耿某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耿某未了可以过上奢侈的生活,一而再再而三地骗取她人的财物,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不仅违法,耿某骗取的都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是自己的亲属,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她的做法也是可耻的。
想要过上好的生活,就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而不是像耿某那样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生活来源,都头来不仅享受不到生活,还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一篇:诈骗罪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