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0-10-20 11:44:40
案件源于西安一家地产公司的一次偶然对账,在对账的时候该公司发现,其与一村委会共管银行账户中的3500万元“不翼而飞”。
此后,地产公司将银行以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银行被判承担40%的赔付责任。
事发前,地产公司在共管账户中共放置了1亿元,同时,地产公司与共管方在开设账户的银行都预留了印鉴。在此情况下,地产公司经理刘某以公司名义要求将3800万元转出至其个人账户,由于银行未能核查出刘某转账支票所盖印鉴与预留印鉴不一致等,导致3500万元流失。
在这起案件中,为什么银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呢?
律师说法:
客户把钱存到银行中,银行就有义务替客户保管好存款,无论银行有无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银行员工将客户的存款挪为私用,客户追究银行的责任后,银行可以追究该名员工的责任。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