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0-12-25 08:50:25
网购一个月不发货,卖家变相“砍单”被诉法庭
2020年11月11日,小蔡在一家名为XX家居的某宝APP店铺购买了一张躺椅,已提交订单并支付了1880元货款;但一周过去了,网店并未发货,经小蔡多次提醒卖家未果。
一个月过去后,小蔡仍未收到货物,原来网店根本就没发货。小蔡向某宝APP申请提供网店店主信息,拨打电话却无法接通……小蔡以网店李某和某宝公司作为被告,一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一审调查,认为卖家收到货款后,未履行交货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小蔡已成功付款并提交网络购买订单,即其与该商家存在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商家不回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小蔡有权要求该商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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