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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只有欠条,没有对方身份证明,去法院起诉会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0-02-20 10:34:15

只有欠条,没有对方身份证明,去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上述要求齐全,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明的情况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项也作出了与前述内容一致的规定。

因此,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人民法院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在实际中,能使被告区别于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社会关系、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其他户籍登记内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于确定具体的被告。

当然,原告如果在起诉阶段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被告身份的识别,足以使该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律师提醒:

因此,律师提醒各位,遇到借钱不还的人不必惊慌,大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到相应的法院进行起诉,如实在不行,可向律师请教。

若你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你向马俊哲律师团队进行免费咨询。联系电话:13580481303(微信与电话号码同号,欢迎添加微信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专业团队为您解决你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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