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1-05-13 08:44:51
一、公安接处警范围:
第一、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二、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援的;
2.老人、儿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群众遇到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危险,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需要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先期紧急处置的;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先期处置的威胁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第三、受理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常见的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警情
民政救助类:应向民政局求助:
1.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2.残疾(特困)人员生活救助;
3.弃婴;
4.精神病人;
城市建设类:应向城管部门求助:
1.市政公共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
2.占道经营、违章摆摊设点
3.流浪狗
劳动保障类: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12333)
1.劳资纠纷;
2.拖欠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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