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1-03-11 10:01:01
欠款人没财产?不用怕,这四招教你应对
一、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已经生效的《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而《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对债务人施加还款压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通过诉讼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某些行为将会受到限制。
三、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四、如果债务人没房、没车、没存款,还可以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养老保险金、银行理财账户等
法律依据: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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