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21-01-28 10:01:37
律师提醒: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身体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律师说法:
共同饮酒系典型的情谊行为,单纯的饮酒并不能使共饮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法律关系,不会产生附随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当饮酒人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时,共同饮酒人应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保护醉酒人免受伤害。如因酒后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其他共同聚餐及饮酒人均构成民法中的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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