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6-15 23:55:33
导读: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有委托合同,并且有相关的委托权限,委托事项。很多人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会把房子交付给比人或者中介来代售房屋。王先生想要把自己的一套房屋出售,但是忙于出国,便交给张先生代理,后来张先生与王先生谈好合同,但是王先生回来之后发现价格低了,那么王先生是否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呢?
真实案例:
王先生想把自己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但因工作较忙经常出国,为方便起见,于是把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予 张先生代为办理。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一位刘先生看完该套房屋后比较满意,他认为张先生是业主王先生的亲戚,便和张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五天后,业主王先生回国后认为出售价格太低,拒绝履行合同。
于是购房者刘先生便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判决认定:业主王先生拒绝履行合同是合法的,购房者刘先生诉请业主 王 先生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予支持,但法院要求退还刘先生支付的定金
分析:
在实际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应该让代理人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看清楚委托事项,问清过户时业主是否可以亲自办理,否则,就必须要提供委托公证书。以防自己交了钱却不能买到房屋,又要惹上官司,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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