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男子夜晚看黄片后起淫念,窜至隔壁邻居家,抱出瘫痪女子到自己房间实施奸淫,这种恶劣的行径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在我国强奸女子的行为是侵犯女子的性自主权,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要承担刑事责任,尤其是对一个瘫痪的女子而言,没有办法反抗,这种奸淫行为更是情节恶劣,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案例:
2012年6月一天晚,被告人周荣在房间内看黄色影片,看了半小时左右,就窜至隔壁邻居家的房间,看到男的在睡觉,男子的妻子坐在凳子上。被告人周荣就将男子妻子吴某抱到自己房间,直接趴在吴某的身上与其发生了性行为。后来吴某丈夫敲其房门,被告人李荣才终止了自己的强奸行为。
判决:
江西省金溪县人
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
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李荣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解析:
本案的被告人李荣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但是基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所以根据本案的周荣的犯罪的情节和相应的悔罪表现,最终做出了本案的判决,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