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5-30 21:12:42
【事件回顾】
目前就读于河西某高校的黄俊雅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河西某驾校跟教练周某学车,“这所驾校比较近,方便练习”。
“第一印象其实还挺好的”黄俊雅说,最初见到周教练时,觉得他人看上去还蛮老实,蛮负责的。
“以前都是我男朋友陪我来练车”,黄俊雅称,由于男友工作忙,开始场外练习后,男友就没有再陪自己了。
6月4日上午,黄俊雅再次来到驾校练习。据黄俊雅回忆,4日中午11点左右,周某借故将车上其他学员赶走。此时,教练车上只剩下了黄俊雅与周某两人。“他要我开车到杜鹃路附近去练习场外。”黄俊雅说。
“越走越偏”,黄俊雅说,教练车最后拐过杜鹃路,来到一条没人的小路上,“再往前走两步就是田埂了。”
“我把车停到路边后,他对我说,这次场外一定要一次考过,不然就‘咬’我。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就扑过来吻我。”黄俊雅说,周某强行按住自己的手,硬压上来,吻了上来。
6月8日,记者联系教练周某,电话中,周某称自己已将所有问题反映给校方,便挂断了电话。
该驾校陈校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情与黄俊雅说的有出入。“当时周教练的车坏了,他正在检修线路,可能是抬头的时候无意碰到了(嘴唇)。”
【没证据不予立案】
事件发生后,黄某在男朋友的陪同下到驾校去讨说法。对于此事黄某向驾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能够严惩教练周某。二是赔偿精神损失费。三是不想在这所驾校继续学车,要求退还学费。后经协商不一致,双方到派出所进行报案。
警方给教练周某做了询问笔录,但因为周某否认自己曾经强吻黄俊雅,且事发时,车上只有黄俊雅与周某两人,黄俊雅无法提供证据,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律师看法】
夏天是女性遭受性骚扰侵犯的高发季节,虽然法律上有相应的立法设置,但在现实中却因为各种原因仍然难以发挥出预期的司法效果。
女性首先要有较高的警惕防范意识,不要随意单独与男性相处;其次可以充分利用手机录音,监控摄像等器材进行一定的自卫警告;最后面对不法分子一定不能妥协,发生侵害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专家分析】
我国的损害赔偿法对于赔偿的认定、赔偿的范围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黄某的这种情况,因为她没有证据的存在,是很难证明自己的侵害是存在的,因此也很难在法律方面获得相应的赔偿。只能说以后自己在这方面多注意一点,防止类似的事件发生。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