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8-25 13:03:34
【网友提问】
我想知道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哪些权益被侵害后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呢?
【专家意见】
《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运用《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将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扩大,对侵害隐私权、信用权等其他人格权的侵权行为,确定为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予以死亡补偿费的救济,开创了对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尝试。
《国家赔偿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即侵害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抚慰金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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