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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如何巧妙处理“熟人”的免费法律咨询的?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9-04-22 16:04:56

 

“您好,听xxx说您是律师,想咨询您个事儿……”、“x律师,我是xxx,我这儿有个事儿想麻烦您帮下忙,能帮忙写个xx合同吗”……不知道各位律师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作为一位知识渊博、逻辑严密、出口成章、才情俱佳、双商皆高的法律工作者,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当事人没见过!

但是!

当面对"熟人”要求的免费法律援助,当对方认为这只是毫不费力的帮帮忙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虽然法律人的使命是解决社会的纠纷,但是碰到了这种完全不把律师工作当回事,平时不联系,遇到法律问题就来要求免费帮忙的“熟人”,如何巧妙回复才能既解决困扰又不是体面?如何让对方理解律师的专业价值并甘心付费?在夜聊会的冬日炉边聚会这里,我们分享着最实用的策略,我们谈论着最精致的技巧。本期夜聊会,我们将诚邀8位律师朋友,为我们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自己的执业经验。

 

本期夜聊会主题: 你是如何巧妙处理“熟人”的免费法律咨询的?

 

无讼观察员/董唯唯

 

莫燕雯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相信很多律师都遇到过打着“熟人”名号的“蹭咨询”,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律师如何巧妙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到底是把“蹭咨询”转化为案源,还是直接say no,不同情况、不同对象也有不同对待。

一、真正的“熟人”

笔者认为,真正的“熟人”并不会以“免费咨询”为目的,他们与律师之间存在着信任,面对这样的咨询,很有可能会转化成为案源,那么回答的时候需要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尽量做专业的解答,这样如果“熟人”认可律师的工作,“咨询”有可能转化成为案源。

当然,回答也有技巧,如果和盘托出,也许“熟人”不会再需要律师的工作;如果太简单,那么会减少“熟人”对该律师的信任,因此,邀请他们到律师事务所接受正规、有针对性的咨询,这样更合适。

二、“半生不熟”的当事人

“半生不熟”的咨询有两点经验:

第一,不论是电话还是微信,先放在那里,没有必要别人有问必答,律师也是有自己的安排的,如果一两天之后这样的当事人还会想要提问,需要解答,说明有基本的“权威”以及“信任”,他们没有考虑咨询别的律师或者朋友,这样有急需接受咨询的基础;

第二,按照正常收费标准,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收取咨询费用,开具正式的票据,这是对当事人及自己工作的尊重,也是保护自己的手段。

三、“一分熟”的人

最后,也是笔者最不喜欢的一种“免费咨询”,针对“一分熟人”的咨询,大家熟不熟难道对方不清楚吗?还要打着“熟人”的名义,四处“取经”蹭咨询,还会以别的律师的说法或者百度、公众号的说法与律师“辩论”,如果遇到这样的“一分熟”,那么无需任何技巧,直接say no吧!

 

蓝凯裕  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

 

如何巧妙处理“熟人”的免费法律咨询,我觉得这是一个没有办法避免的社会问题,谈收费也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这个社会本身就存在着“升米仇,斗米恩”的传统人情,在这个情况之下,身边的“熟人”往往会觉得我这位朋友给他们免费咨询是应该的,而且是应该做好的。但是一旦他们眼中的我这位律师朋友没有能够处理好他们的咨询或者咨询意见存在些许瑕疵,熟人自然就会觉得很生气,导致我们之间的关系接下去存在纠葛。

所以我始终秉持对熟人朋友,尤其是不做生意的朋友,不常需要律师的朋友,咨询可以,代理案件不可以。有把握的咨询可以回答,但没有把握的咨询一律不回答,自身也不推荐其他律师,除非我信得过某位做专门案件的律师。也许不回答或者不推荐有些伤朋友情面,但是律师最重要的口碑其实还是来自于客户自身,做得好了自然客户就有了,但是朋友认为你应付他或者没给他做好工作,矛盾出现就很难消除了。

综上而言,个人认为,熟人朋友的咨询,还是应当谨记“升米仇,斗米恩”的传统人情观念,避免因小失大。

 

王星宇  北京桐树律师事务所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相信大家都会经常收到熟人发来的信息或者接到熟人电话向你咨询各种法律问题,笔者也不例外。那么,如何将被动免费咨询转变为主动收费代理,浅谈一些经验,共同探讨。以下所感其实也并非技巧,个人认为只是一个专业法律人士所应有的工作态度。

首先,从主观心态上要积极解答。面对这类免费咨询,次数多了,难免会有抵触情绪。此时,我们仍然要从专业角度出发,给出能够维护咨询人(此处以咨询人相称,区别于接受委托的当事人)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精准的回答。

其次,从工作成果上,对于咨询人的问题最好能够为其提供一份较为完整的法律意见书。当咨询人在收到法律意见的那一刻,会感知到您作为律师的专业法律功底、清晰的思维逻辑,更会感知到作为朋友也好、亲人也好的那份关心。

再次,从语言表达上注重感情牌。此处所说的感情牌并非像咨询人诉苦,描述律师工作多么多么不易来争取收取费用。而是处于专业法律人的角色、处于咨询人熟人的角色为维护其权益所要表达的尽职尽责的一份执业态度。

笔者曾经收到一位远房亲戚关于故意伤害罪及监外执行的咨询(详细案情此处不再赘述),刑事业务并非笔者主要业务方向,但是凭借多年法律素养自然可以顺利解答一般法律咨询。咨询后,笔者又通过认真阅卷、查询刑法、刑事诉讼法所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给出了专业法律意见书。最终得到了认可,建立了委托关系,把咨询人变成了当事人。

其实,熟人也好,陌生人也罢,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律师。毛主席曾经说过,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只要坚持认真的执业态度,化解免费咨询,最终形成委托,自然水到渠成。

 

饥饿的眼神  山东某某有限公司

 

我是如何处理熟人的免费法律咨询的?

最基本的态度:咨询简单的法律问题,给钱也不能要;咨询复杂的问题或者需要给出某个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的,不给钱决不能做。

生活中某些熟人或许并不知趣,会采用各种自以为聪明的方式引诱你表达法律意见。一般回绝的方式就是: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业界公认的高收费项目,我即便不向你收取太高的费用,也需要全面审查材料及研究整个案情后才能给出靠谱意见或方案。

其实要想坚持咨询收费的习惯,笔者认为坚定的收费态度和日常的推广技巧很重要。

首先,可以在自己生活圈子里通过向他人以举例讲述的形式随口提到某个收费的咨询项目,以间接告诉你周围的人向你咨询问题可以得到有价值的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同时你会向提问的人收取费用。例如,在日常闲聊到某一个话题时,你可以说,“你说的这种情况,之前有个熟人咨询过我,我只收了他200块钱就把这个问题给他讲解的一清二楚了……”;或者约朋友出来吃饭时,“出来玩吗?正好今天帮一个哥们解决了一个困扰好久的法律问题,收了点咨询费,一起嗨一下!”等。

其次,也可以通过自己的亲戚朋友帮自己推广自己的有偿咨询业务。当然,让朋友推荐,也可以给咨询者适当的分成,这样会将业务推广的更快。

最后要说的是,法律人不要只将收费项目,盯在诉讼业务方面。尤其是民事或行政案案件,要学会通过提供风险审查、非诉解决方案来收取费用。而这类非诉经验积累的越多,越能够有效的开展自己的收费咨询服务。

不信,你试试。

 

穆杉霖  山东建与恒律师事务所

                                    

想说爱你不容易 ——“熟人”

毋庸置疑,“熟人”是大多数律师最重要的案源来源,但是这样的“熟人”我们也不妨根据相熟程度将他们进行分类。

第一类“全熟”或可称为亲人。对于此类案件律师对自己的要求会提高,也会像当事人一样期待案件的利好结果,更容易失去律师的理智,不再适合作为案件的律师。对于律师来说,律师在面对“全熟”的熟人时也羞于谈钱,即使主张应当符合律师收费标准的律师费,也很难得到理解。而且“全熟”的熟人即使律师对其优惠报价后,他们对律师的法律服务要求以及心理安慰需求仍不降反增,律师处理“全熟”的亲人的案子心理压力会更大,付出的时间成本也更多,在出现律师不可控的风险时可能遭遇的指责和质疑也更严重。这类“全熟”的亲人委托案件,应拒绝并为其寻找更加专业的同行、同事。

对于此类“全熟”熟人的免费咨询,还应根据场合、时间安排以及对方的紧急程度做不同的处理。如果在逢年过节、茶余饭后之际之时,可根据专业而解答;如遇案件繁忙之时可以告知而婉拒,如对方确实需要帮助,应积极联系其他专业律师帮助应对。

第二类“半熟”。对于第一类“全熟”的当事人介绍的案子或相熟程度较弱的,可称之为“半熟”。与上一类的当事人相比,相熟程度更轻,应对与“全熟”的略相同,但当事人对律师要求症状比“全熟减轻”,相对更容易应对。对于偶尔免费咨询,可以解答,但对于习惯性需求必须告知其收费标准,予以拒绝。

第三类只能称为“陌生人”,也是作为刑辩律师是接触的最多的,此类案件律师可以正常地提供咨询并收费。

“熟人”想说爱你不容易,但律师也非只爱“陌生人”。

 

付灵玲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律师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熟人的法律咨询。对律师而言,最大的工作成本就是时间成本,这种来自熟人的免费咨询,无疑耗费了律师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脑力劳动。但熟人作为律师主要的交际圈,他们的免费咨询又不能“一刀切”的全部拒之门外。处理得当可能既能赢得熟人的赞誉和委托,也能扩大律师的宣传度。

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于熟人免费的法律咨询要先在简单了解案情后作出初步判断。首先是对于“熟人”的判断,如果遇到“难沟通”的熟人,要预料到可能会长期不间断的耗费律师的时间,并且不能解决他的实际问题,这时就要适度的拒绝,以免最终“出力不讨好”;如果遇到讲道理且对律师信任的熟人,就可以根据案情再做进一步判断了。其次是对于案情的判断,易解答的问题就直接告知他解决途径,而对于案情复杂的,就引导其面谈,并在咨询的过程中告诉他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风险性,告知其委托律师的重要性,将其引导至案件委托的层面,这样增加案件委托的可能性和成案率。

律师也是普通人,也有自己的亲戚、朋友、熟人圈,在生活中可以相互关心、帮助。但转化到工作上,恰当的拒绝和适当的帮助是相结合的,而且我认为平时生活中就要对“熟人们”经常讲解律师的工作的特殊性,让律师的熟人圈能逐渐了解到律师的时间成本的重要性,这样也能为后期的免费法律咨询起到一些正面引导作用。

 

崔文强  淄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针对熟人的免费咨询,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首先区分以对象,因为很多咨询对象本身便是从事法律或者相关行业,其具有一定基础,此类咨询主体,我往往会忽略结果,直接告诉方法。此为授人以渔。比如平时咨询较多的避税问题,我便利用空闲制作了房地产让渡过程中常用税收政策及情形的表格,如有人咨询,只要是律师,我一般直接会将表格予以分享。如此既节省了时间,又将方法或者路径予以分享。可谓一举两得。而若咨询对象毫无法律基础,往往我会径自告诉简洁方法和答案,一来其根本不关注过程和方法,咨询目的便在于寻求答案,如此更为节省时间,此为授人以鱼。

其次,在区分咨询对象前提下,应把握接受咨询的时间和类型,若恰有空闲而自己知识储备又允许,可径自解答。而若恰有其他事务待处理或需要处理,与自己时间具有冲突的,或者所咨询问题具有一定争议或者疑难。则应询问咨询人轻重缓急,予以缓冲一定回复时间,条件允许的,可将疑难问题整理思路形成案件梳理文章,针对前文不同对象,“渔型”可分享文章,“鱼型”则传达结果及简洁明了的救济路径。

熟人咨询,虽然很多情况下并无相应的物质反馈,然而熟人咨询多数系交织下人脉的咨询传递,多数并非熟人亲自咨询,而系其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信息的传递。系人脉积累的一种方法,故而应把握方法,分摊部分精力,长久以往,亦会对个人知名度和人脉的传播和积累具有一定裨益。

 

李斌斌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如何对待免费法律咨询?

我从进入律所实习第一天,就被师兄师姐传输一个观念“律师要拒绝免费法律咨询,因为免费法律咨询就是占律师的便宜,就跟去商店拿了很多商品却不付钱一样”。当时还很难理解,但直到自己独立办案后,才深刻的体会了他们这样说的原因。

因为律师提供的就是无形的法律服务,而且律师最大的成本就是时间成本。所以,律师接受免费法律咨询,就意味着减少了对那些已经付费当事人的法律服务时间,对他们不公平。但如果熟人来咨询,又抹不开面子直接拒绝。那应该怎样处理?笔者总结了几个原则。

一是,熟人有好多种,要注意区分。

如果是亲戚、非常好的朋友,那么出于感情投入,即使是复杂的法律问题也能接受免费咨询,但前提也是不能耽误自己的工作。如果只是一般的熟人,例如见过一次面、吃过一次饭等等,他们往往自称是熟人,但其实就是想占律师的便宜,对于这类人的咨询,通常是点到为止:可以回答程序性问题,因为程序一般是固定的,解答无需花太多时间;但对于实体法律咨询,则笔者一般会告知其需要花费时间深入研究,可以办理委托,不然无法提供解答。

二是,该拒绝的时候不要犹豫。笔者之前遇到一些人,加了笔者的微信,一上来就说跟我有某某渊源,是老熟人,但笔者却完全没有印象。然后他就理直气壮的抛出一大堆问题让你回答,并且缺乏礼貌,没有任何感激之情。对于这种人,则要毫不犹豫的拒绝免费咨询,因为你解答的再好,他们都会认为是理所当然。

 

若你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你向马俊哲律师团队进行免费咨询,联系电话:18826051101(微信与电话号码同号,欢迎添加微信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专业团队为您解决你遇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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