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8876521

成功案例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众多...

MORE>>

专业领域

广州律师的业务领域范围具体法律服务包括:   广州法律顾问律师   1、解答法律...

MORE>>

媒体报道

速调法律服务执业多年来,在办案理念中形成了“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要认...

MORE>>

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ATION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合同纠纷正文

广州律师——该租赁合同能否解除

来源:广州律师网  作者:广州律师  时间:2015-09-16 00:22:24

 【案情】

  甲公司租给乙公司一个车间,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1年。至租期半年,甲公司对乙公司生厌,又觉得租金太低,就要赶走乙公司,乙公司不肯。甲公司起诉,要求法院认可合同的解除。

  【专家分析】

  法院认定该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232条规定:“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同期限之间通知承租人。”所以,甲、乙公司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现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